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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十大贼王 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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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天盛道:“我手上有,情报科的人,探不明江湖事,但会穿针埋线。”
张锦荣笑道:“看来警务改革,选出来的不全是废物。”
马德龙隐隐有些担忧,出声道:“林sir,李旭东可是十大贼王,是不是叫阿头,多调一组人支持?”
林天盛面不改色:“我会写报告,申请长枪,防弹衣,但调人,冇可能的。不是我不答应,是上头不答应。”
“问就是警力不足,自己解决,不信,你去敲皮sir的门。”
马德龙回头看见工位上待命的十多名伙计,吞吞口水,按下不安。
张锦荣在夹克里,掏出一个方酒壶,旋开盖子,饮了口威士忌,眼神浑浊,敷衍道:“什么十大贼王,听起来唬人,只是扛枪的打手,帮大佬做事的马仔。”
“不是抢的多,人就威,就像干女人,抖的快,你就雄风振啊!”
“快,真的就只是快。”
林天盛抬手搭住两位警员肩头,出声笑道:“放心啦,老马,阿聪,我就你们几个兵,死光了,还在重案组混个屁啊。”
“今晚的行动,我来安排,死都死在你们前头。”
马德龙四人立刻敬礼,服从命令:“yes,sir!”
十大贼王只是指身上“花红”最多的十个悍匪,犯案金额,只代表他们的作案能力,并不代表战斗力。
当然,因此疏忽,是要吃大亏的,可高估对手,同样是个错误。根据以往李旭东作案的人数来讲,六名至八人,并未占据太大的优势。
警队的人手,哪怕是水塘警员,都受过准军事训练。而李旭东本人只是“恶匪”,没有参军经验,手下应该招募不到老兵。
张锦荣汇报结束,抽着烟,把大佬揽到一旁,低声道:“盛哥,这个消息要我两万块,借的贵利,九出十三归,一天收我三厘息。”
林天盛长叹口气:“知道了,算我账上。”
要培养自己的势力,还是得有钞票,有财路,光领死工资,只能打工仔。不过,林天盛目光一转,又把手摸向了张锦荣的夹克口袋,摸索着问道:“剩下多少,交出来,我有用。”
张锦荣尴尬道:“没了,没了。”
最后,林天盛掏出一小叠港币,出声道:“就这么点?”
“就这么点。”张锦荣叹气。
林天盛点了点,共计三千六百块,抽出一张,还给张锦荣:“拿去买饭,把桌上的领枪报告交给皮志邦,晚上的行动要长枪。”
“皮皮虾?”张锦荣瞪大眼睛。
“人家是我们阿头来的,放尊重点。我先去办点事,下午回来。”林天盛揣着钞票,走出警署,拦了辆的士车,出声话道:“师傅,深水埗,电器街。”
在没有时间训练,没有办法调人的情况下,想立刻提高水塘“虾兵蟹将”的战斗力,得从装备着手。
匪徒是晚上抵港,那么最好是有夜战装备,找装备科拿,想都别想。以他的军事技术,要是能在电器街淘到零件,手搓一个红点瞄准器,并不算太过困难。
因为,一次性的装备,不考虑耐久,高精度和续航,只要核心元器件有货,外观配件糙一点就糙一点咯。
花小钱,办大事,提高胜算要紧,美观能当饭吃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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